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迎接建党 100 周年有关工作,全面展示党建工作有力成效和党员干部精神风貌,进一步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砥砺奋进,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从党的百年历程中感悟思想力,从榜样模范中汲取奋进力量,筑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在一流大学建设新征程中开拓进取、创先争优,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党内法规,按照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的工作要求及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党内“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的预通知》(大工组发【2021】6号)要求,现就“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1.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含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以下简称基层党支部书记);
2. 其他党务工作者(专职党务工作者、院党委“双肩挑”书记)。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始终以“四个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四个服务”历史使命、疫情防控、脱贫攻坚、贯彻中央要求、省委工作部署和推动学校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和引领示范作用。
3. 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4. 教工党员要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乐于奉献、锐意进取,师德高尚、廉洁自律,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积极作为、率先垂范,取得良好业绩;学生党员要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取得较好成绩。
5. 要综合考虑推荐对象在近三年民主评议党员、教职工考核和干部考核中的结果,获评“优秀”的党员优先推荐。拟推荐为辽宁省优秀大学生党员、辽宁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的候选人,须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6. 推荐对象不得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教师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失范问题,领导干部没有被问责的情况。
1. 应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2. 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取得突出业绩,推动党组织成为“一流大学”建设的坚强堡垒。
3. 具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水平,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党建活动并取得实效。
4. 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廉洁自律;积极践行“一线规则”,密切联系师生,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善于做群众工作,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和认可度。
5. 基层党支部书记任职时间原则上达到 1 年及以上,且在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获得“较好”及以上评价。其他党务工作者须现任党务工作岗位,且从事党务工作时间原则上应满 3 年。
6. 推荐对象不得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教师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失范问题,领导干部职务没有被问责的情况。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履行党组织职能职责,坚决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落实“对标争先”“四项工程”“一院一品”等党建重点任务。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基层党支部要做到“七个有力”。
3. 紧紧围绕“一流大学”建设和本单位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组织带领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不断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四个服务”历史使命、新冠疫情防控、脱贫攻坚、贯彻中央要求、省委工作部署和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中发挥中流砥柱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的信任拥护。
4. 领导班子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团结带领党员和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改革创新、服务师生、安全稳定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5. 参评的基层党支部成立时间原则上达到 1 年以上,且近 3 年未出现党员违纪违法等情况。
学生优秀党员(党总支共1个名额),请申报人提交附件一(“两优一先”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二(“两优一先”各类推荐申报表),附件三(事迹材料),材料请以支部为单位于4月5日20:00前统一发送dingxiaomei@邮箱,学院党总支统一进行评选。
学生先进基层党支部、学生优秀党务工作者请按照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组要求,进行上交,统一评选。
教工优秀党员(包含本师生纵向支部的教师党员)以支部为单位推荐1人,教工先进基层党支部(包含本师生纵向支部)请将附件一、二和三于4月7日11:00前以支部为单位将所有参评材料汇总发送dingxiaomei@邮箱,学院总支将统一汇总上报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统一进行评选。
*教工优秀党务工作者由经济管理学院党委研究推荐。
附件:
3.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先进事迹材料(严格按照模板要求撰写,自拟题目,通讯体裁,第三人称,优秀个人申报材料要突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先进党组织申报材料要从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角度形成事迹材料,2000 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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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3日